Unicef

活動細則及條款

(本活動細則及條款以中文及英文編寫,如有任何闡釋上的歧異,一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1. 申請人必須為18歲或以上。每組最多5人,家庭成員沒有年齡限制。
      2. 所有逾期報名將不獲接納。
      3. 報名後不能取消、更改或轉讓其參加資格,參加者須確保所提供的個人資料正確無誤。如有違規者因虛報資料或偽冒他人身份參加而導致聯合國兒童基金香港委員會(下稱「本會」)或其他參加者蒙受損失,本會保留向所有相關人士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4. 本會保留限制及拒絕接受報名的權利。
      5. 本會保留權利取消任何進行或違反以下規則之人士的參加資格:
      6. a. 參加者於活動任何時段或任何與活動有關之場地或區域,進行或企圖進行任何違反香港特別 行政區法律,或香港特別行政區國家安全法的 行為; 或
        b. 參加者於活動任何時段或任何與活動相關之場地或區域,進行或企圖作出任何形式的示威,或政治,宗教或種族宣傳。
      7. 活動在下列情況下將被取消:
      8. a. 如於活動前一天上午八時或之後懸掛紅色或黑色暴雨警告訊號;八號或以上颱風訊號;或
        b. 紅色或黑色暴雨警告訊號、三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訊號於活動當日凌晨12時仍然生效;或
        c. 活動當日出現任何極端狀況,包括惡劣天氣或賽道安全狀況不理想。
        如天文台預測活動當日天氣惡劣,或有可能懸掛任何上述警告,本會有權決定改變活動路線或宣布延期活動。
      9. 如是次活動因任何原因被迫取消,本會將不會補辦或退還有關捐款及費用。
      10. 本會保留使用參加者的肖像權作活動宣傳之用。
      11. 本會保留修改以上條款之權利而不作另行通知。
      12. 本會保留詮釋有關聯合國兒童基金會慈善跑之資料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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